个人所得认定治理路径的转型
推进税收治理路径由政策之治向法律之治转型,不仅应当加快税收整体的立法,还应当增强法条的实际控制能力,并以法治理念规范税收政策的制定.《个人所得税法》中所得认定条款的实践检讨与困局突围,可作为研究此宏大命题的制度缩影.当下,个人所得认定的立法文本内容空洞,且规范逻辑存在缺漏,致使本应由立法机关保留的权力向行政机关下移,后者以政策为据主导着所得认定的实践.该现象的产生虽是法律工具主义理念导向的结果,但却是应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现实选择,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由政策主导的税收治理模式背离此次税制改革的价值理念,应当转向“法律之治”.具体而言,应以课税要件明确性为目标,在立法中完善所得认定的基础性规则,并以正当程序理念重构政策的制定过程,从而限制财政部门的肆意裁量,确保政策目标服务于实质正义.
个人所得认定、税收治理、政策之治、税收法定原则、法律之治
D922.29;F812.42;F275.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BFX035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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