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协调结案”的中国式图景——基于1132件行政复议案件的分析
“协调结案”是行政复议中广泛存在的一种现象,呈现出类型相对集中、程序随意性强、方式灵活多样、制约因素多元等特征.“协调结案”之所以大行其道,是由于其可以实现行政复议决定无法实现的“多赢”办案效果.具体而言源于:复议机关基于多重因素的综合考虑、被申请人基于压力驱动的无奈选择、申请人基于利益诉求的理性权衡.但无原则、逾底线、超范围的“协调结案”,突破法律优越原则、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削弱依法行政意识、消解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为发挥“协调结案”的积极功能,可通过明确适用范围、完善运行程序、跟进后续监督等措施规范“协调结案”.
协调结案、实践动因、适用范围、后续监督
D912.1;F271;C9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3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