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征收的合法性控制
征收范围指拟征收财产的物理范围,应为公共利益(建设项目)所必需的范围.因不动产整体上紧密结合且难以分割,实际征收范围可能超出此必需范围,造成超范围征收.超范围征收与一般征收本质无异,其合法性尤与公共利益要件相关.现行征收规范不排除对被征收房屋实际情况的考虑,为超范围征收提供了合法性空间,但毕竟是征收权的扩张,应作更严格限制.可以从目的设定、手段选择、启动主体、超范围财产处置等环节入手,建立一种过程导向的公共利益保障机制,实施对超范围征收的合法性控制.
征收范围、超范围征收、公共利益、合法性控制
D90;F299.27;F812.4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039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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