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类型化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发布实施.此次修订,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的类型化.何为类型化、为何类型化、如何类型化,中国方案与世界通行方案有什么异同,这类问题在此前并未受到太多关注,理论滞后于实践.此次修订,有关方面对相关问题做了全面深入的分析论证,并据此形成了相应的立法方案.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确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类型化方案,既是对现实问题的回应,也是基于实践经验对理论的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处理决定、类型化
2019-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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