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执法和解制度探究
《超级基金法》( Superfund Act)是美国第一部明确授予行政机关执法和解权的联邦法律,执法和解制度能够促使潜在责任方积极、自愿达成协议,高效完成环境清理工作.行政和解协议主要有两类: 以行政为主导的合意行政裁决( Administrative Order on Consent)与行政协议,以及需提交法院审查后才可达成的同意令( Consent Decree).当前中国正面临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传统的高权行政行为往往在个案中陷入执法困境,环境保护作为美国执法和解制度适用最广的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效,特别是限制行政和解范围、建立司法审查程序以及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等经验可资中国参考借鉴.
超级基金、行政执法和解、合意行政裁决、同意令
2019-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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