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大数据背景下电子数据行刑衔接机制研究

引用
大数据视阈下的电子数据有迥异于传统实物证据的特征,并突出表现在高度依赖性、高科技性以及变动无迹性等方面.电子数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已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确立下来,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丰富着其意蕴,但基于行政程序中电子数据规范的粗疏和阙如、电子数据行刑衔接制度的缺位、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规则的缺失等因素,造成实践中电子数据行刑衔接转化的不畅.国家大数据战略为电子数据规则的完善提供了契机,应当从明确行政电子数据的证据种类、确立行政电子数据的取证规则和刑事程序的鉴真规则,以及构建第三方协助取证、规范附属信息的提取规则等方面进行完善.

行刑衔接、大数据时代、电子数据、转化规则

DF3(行政法)

201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7-13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18,(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