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语方言的行政法保护
在国家推广普通话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当下,方言的衰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当前,方言保护存在着语言多样性理念缺失、宪法依据不明确、法律制度不健全、推广普通话过程中行政监管色彩过浓、保护力量薄弱、保护方式单一、物质条件不充分等问题.因此,亟需构建方言保护的行政法机制.具体路径为:放松行政管制;引入行政指导、行政给付等多样化行政方式;借力《非物质遗产法》、《博物馆条例》等文化法律法规;构建公众参与和公私合作机制.
汉语方言、语言多样性、语言平等、行政法保护
DF3(行政法)
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与完善研究”14JZD050;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语委2016-2017年度重点项目“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地方立法研究”GDYW2016A02
201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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