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察者的权利及其保障研究
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机关,其行为种类包括党内监察行为、行政行为、特殊调查及处置行为.监察权的整合对被监察者权利的影响表现为:被监察者程序权利尚待明确,监察委员会处理申诉案件的权限缺乏规定,被监察者请求国家赔偿存在法律障碍等.被监察者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应当确立监察与保障并重的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创建公职人员对内部处理决定的行政复议特别程序、保障被监察者的行政诉讼权利、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赔偿责任等畅通被监察者救济权行使的渠道.
监察主体、监察行为、监察对象、权利、保障
DF3(行政法)
2014 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017-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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