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参股PPP项目公司法律地位:理论反思与标准建构
政府参股PPP项目公司为公、私部门合力载体,其不同质的股权结构对二元法律地位理论形成了冲击.域外法学理论对此类公司法律地位的认定分歧较大,其中作用法理论标准抓住了问题的本质,然而该理论的关键要素——行政权力属模糊、变动之概念,导致该标准不准确.公、私法人区分的实质意义是市场规制方式的选择.以政府参股PPP项目公司在相关市场中是否处于国家独占经营地位作为判断标准,可起到另辟蹊径的规制效果.
政府参股PPP项目公司、法律地位、任务属性、市场规制、国家独占经营
DF3(行政法)
201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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