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7.02.008
BOT特许协议中的公众参与研究
BOT特许协议涉及到多方利益,尤其是公共利益(不确定的第三方利益).从宁波常洪隧道项目的收费问题可知,我国在BOT特许协议的缔约过程中,公众参与是缺失的.因此,需要认真对待公众参与问题,尤其是公众参与缺失的原因及其引进的困难.首先,就新行政法理念、行政过程控制与实质合法性三个层面看,引入公众参与是可行且必要的.其次,我们有必要采域外(包括德、美与法)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合同等相关实践与理论之石,启示我国实践中存在的不足.最后,我国在建立公众参与制度的问题上,要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完善协商与说明理由制度,并将此类纠纷纳入今后的行政公益诉讼.
BOT特许协议、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协商、公益诉讼
DF3(行政法)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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