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7.02.001
《行政诉讼法》修改及其遗留争议难题 ——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视角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制度,其基本法律是《行政诉讼法》,其修改与经济政治法制改革密切相关;该法长期存在一些制度缺陷,其成因也很复杂深刻;该法首次修改时做了许多重要修正,特别是对于立法目的做了调整,并做出与此相关的系列制度改进,但人们对此存在不同看法,遗留一些争议难题;从新法实践看,如不深入认识和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显然不利于准确有效实施法律,故须对主要争议点及修改理据再加深入分析,在法律实施过程给予足够注意,才有利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治的健康发展,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制度创新、争议难题、法治政府
DF74(诉讼法)
此论文初稿是在2015年11月笔者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司法文明创新协同中心新《行政诉讼法》系列讲座所作学术报告基础上形成的,承蒙王万华教授的学术关照和该院学生协助整理,在此真诚致谢!此论文也是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行政民主进程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制度创新研究》14AZD141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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