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6.02.012
2014-2015年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以《行政诉讼法》修改和实施为中心
2014—2015年,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紧密围绕着《行政诉讼法》修改与实施这个中心。修法前夕的讨论达到了近年来的最高峰。在大讨论中,各方面调整预期达成共识,促成了修正案的快速进化。虽然最终的结果仍属“小修”,有令人失望之处,但一些富有特色的制度颇令人期待。修正案实施数月之后,得益于立案登记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仍有待进一步改善。在文本修改之外,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探索中,但形成模式为时尚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前景也并不明朗。总之,在修法后时代,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尚需更多努力、更多智慧。
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2014-2015
DF74(诉讼法)
2016-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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