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5.03.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学者建议稿)
第1条【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控制、减轻和消除学校安全事故引起的危害,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活动,保护学生、教职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DF3(行政法)
本立法建议稿是马怀德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课题攻关项目“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研究”10JZD0042的最终成果之一,并获“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Beijing Higher Education Young Elite Teacher Project资助。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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