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5.02.005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政审判的实证分析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政审判业绩如何?可以通过实证分析找到答案.历史数据表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法院存续15年期间,绝大部分的行政案件是通过诉愿途径解决的,只有一小部分案件进入了行政诉讼程序.与北洋政府相比,国民政府行政审判当中再审的运用是正常的,且再审方面的理论与实践均是进步的;在受理权限方面进一步明确,受理期限则进一步延长,体现行政审判价值的公正性;对行政案件处理的管理,注重法治主义,努力实现审判公正.
国民政府、行政审判、实证分析
DF74(诉讼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国时期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研究》14FFX026;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课题《民国江苏法律制度发展研究》JCLL14015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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