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5.01.004
本质上政府的职能
在政府职能的外包中,关于什么职能可以外包,而什么职能应该由政府履行,一直争论不休。美国行政法上提出了“本质上政府的职能”作为外包的限制。本文梳理了美国法律和政策上关于“本质上政府的职能”的界定。不过,随着时间、思想观念等不同,该职能的界定也不相同,而是需要综合考虑语境才能决定。同时,政府职能的外包也意味着公法价值的在某种程度上的外包。
外包、本质上政府的职能
DF3(行政法)
2015-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35-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