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4.04.005
国家治理价值体系现代化与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重构*--以“诸神之争”为背景的分析
国家治理体系包括“道”和“术”两大内容,“道的现代化”和“术的现代化”则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的两大根本目标。其中“道的现代化”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基础所系。“诸神之争”是中国“道的现代化”面临的历史情境。无论是“决断”还是“商谈”都无法化解诸神之争,以合作作为价值共识却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现代国家治理应该最大程度地的促进社会合作,提升社会合作的水平。法律既不应该以权利为本位,也不应该以义务为本位,而是应该以合作为本位。行政法既不是控权法,也不是平衡法,它应该是构建、保障和修复良性官民合作关系的法。
国家治理体系、道、术、行政法理论基础、合作
DF3(行政法)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江苏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法治化研究--以2013年大部制改革后的制度整合与制度创新为分析背景”2013ZDIXM030;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研究课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法律实务难点研究”的基础性研究成果。
201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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