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4.02.002
理想的《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学者建议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立法目的
第1条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2条一般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因行政行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适用本法.
第3条行政机关的定义
本法所称的“行政机关”,包括:
(1)各级人民政府;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下属的依法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
(4)法律、法规、规章授予行政职权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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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4(诉讼法)
2014-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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