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4.01.014
行政强制执行二题:定位与责任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执行的界定与后续的强制执行程序、违法强制执行责任的规定之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有必要从法律制度的角度对行政强制执行进行重新定位。行政机关自力执行时,应在行政决定的赔偿责任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赔偿责任之间作出区分;在人民法院依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按照行政决定是否存在明显违法的情形来确定是人民法院单独承担赔偿责任,还是由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行政赔偿、司法赔偿、共同赔偿
DF3(行政法)
作者承担的《中国行政行为法基本理论体系重构研究》NKZXB10009项目的部分成果。
2014-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