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3.04.011
海域使用许可撤回制度问题研究
海域使用许可撤回制度是情势变更导致的海域使用许可强制退出机制,情势变更是海域使用许可撤回制度存在之事实基础;公共利益是海域使用许可撤回制度存在之价值基础;公共负担平等化是海域使用许可撤回补偿制度存在之法理基础。应当在以客观事实条件为基本前提下,以公共利益影响程度为利益衡量尺度来细化海域使用许可撤回条件,以许可权利人为中心构建程序权利保障体系,以多元化补偿方式为特点构建许可权利人利益补偿机制。
海域使用、行政许可、撤回
DF3(行政法)
教育部2012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社会管理创新目标下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问题研究--以信息均衡为视角》12YJC820122;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一般项目《海洋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法治化问题研究》AOCQN10121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面上资助项目《信息均衡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路径构建新视角》2012M511228。
2013-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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