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3.03.021
美国专门问责机构研究*
作为两个最具美国本土特色的专门问责机构,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设立于美国议会内,总监察长办公室存在于多个联邦行政机关之中,通过对这两个问责机构从设立至发展历程的全面梳理与解析,可以展现问责理论在美国本土环境中的构成及其发展,从而为重构最适宜当代所需的民主问责机制提供启示和借鉴。
美国、专门、问责机构
DF3(行政法)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美国问责机制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12FXA003的阶段性成果。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