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行政法中的“政策声明”﹡
作为美国行政法上的一种非立法性规则,政策声明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由于它所具有的诸多优势,行政机关反而乐意采用这种规则形式,进而使得这些规则实际具有较强的实践拘束效果.如何控制其可能引发的恣意性等问题,已为美国学者所讨论.因此,美国法院也发展出了不同的司法审查标准来加以裁判.在中国也存在着诸多类似问题,通过美国法的研究可对相关实践有所启示.
政策声明、非立法性规则、司法审查
DF3(行政法)
2013-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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