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为完善我国环境管理体制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我国应制定“环境管理组织法”,将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法制轨道;要明确各环境管理机构的职权划分及其权责义务,为此要处理好三个问题,即中央与地方的环境管理权限界分,统管与分管部门的职能界分,地方环境保护主管机关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要引入环境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要全面引入绿色 GDP 评价体系,以改变现有政府的激励机制.
环境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环境治理
DF36(行政法)
2013-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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