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的“软”“硬”之法:规则的不服从与服从
法律在实施中既有执行软弱的问题,也有执行过于刚硬的问题.如何避免执法者和守法者在服从法律规则上的过于僵硬或机械?主要可从两个方面解决:一是处理好原则与规则的适用关系.当规则与原则一致时,先适用具体的规则;当规则与原则不一致时,应优先适用原则.二是公民的抵抗权问题.法律应赋予公民出于道德良知的判断(或特殊行业的执业者出于职业道德)而故意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权利.总之,法制应该具有“温情”的一面.
法律实施、规则、原则、抵抗权
DF3(行政法)
2012-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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