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1.04.011
行政调查活动的法律程序分析——以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为样本
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行政调查被作为两种概念在使用,一是指行政调查方式,一是指行政调查活动.行政调查应当是指以查明事实为目的的全部调查活动过程,其本身不具有行政行为的独立法律意义,而行政调查方式是实现调查活动的手段或措施,须以法律规范明确授权为限,且可能独立表现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区分依职权与依申请两种不同程序模式下行政调查的程序规制,并对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与被调查人的法律地位予以区别.
行政调查活动、行政调查方式、行政调查措施权、被调查人
DF3(行政法)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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