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1.01.006
论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机制创新——"民办非企业单位"引发的行政法思考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现行法的一个称谓,属于社会组织的范畴.政府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许可,体现了管制的社会管理理念.顺应行政社会化趋势,国家应当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实现管理体制、方式和理念的创新,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
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社会组织、登记、行政许可
DF391(行政法)
2011-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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