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1.01.001
论不动产登记的司法审查
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如何根据这一规定去审查不动产登记行为?应该对不劝产登记司法审查标准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对造成现状的成因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方法论角度对登记程序中的物权原因行为进行分析,建立不动产登记司法审查标准的相关理论,探讨物权原因行为分析法形成的理论与实践基础,认识该分析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在运用中应把握有关原则.
不动产登记、司法审查
DF74(诉讼法)
2011-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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