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0.04.001
社会自组织管理的司法应对
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社会自组织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介入社会自组织管理的根据是司法管辖权的国家保留,介入方式取决于该事项是否关涉公共职能,介入限度要在逻辑分析和经验分析基础之上进行目的识别、利益衡量和价值权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仍将是一个以发展为内质的国家,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社会全面建设的任务,与行政诉讼建立之初市场经济方兴未艾、经济发展任务艰巨的情况已然不同,司法需要超越传统经验和智识以继续建立它同现实社会的功能联系.
社会管理、社会自组织管理、非政府组织、司法审查
DF3(行政法)
2011-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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