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0.03.014
知情权与信息获取权——以英美为比较法基础的概念界分
知情权与信息获取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有被混淆的倾向.以英美为基 础的比较法视野看,两者在逻辑结构、规范表述和制度印证层面,都有着不同的特质.这对概念的界分, 已然构成其信息自由立法理念的奠基.以此来反思概念混淆对我国现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范结 构、立法理念和制度建构中的可能影响.并以概念界分为契机,指向未来更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政府信息公开、知情权、信息获取权
DF3(行政法)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法学范式转换视野中的协商性政府规制研究"09CFX017的阶段性成果,并受到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人才计划项目"的资助
2010-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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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