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0.03.012
出租车数量管制的行政法分析——以北京市出租车行业为例
北京市自1993年起对出租车进行数量管制,据相关文件以及特许方式的分析,数量管制的措 施是不合法的,也不符合比例原则.然而,有关数量管制的不合法文件却未得到有效清理,且我国<行政诉 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使得交管局在处理申请出租车经营许可时,其管制行为 依然有"法"可依,即便该管制行为严重限制了公民的经济自由.鉴此,应该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 规,逐步放开数量管制,对出租车行业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以实现出租车行业的发展.
数量管制、比例原则、法律文件清理、司法审查
DF3(行政法)
2010-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