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0.03.003
反思中国行政法学存在的政治背景——通往中国行政法学自我意识之路
发轫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上的当代中国行政法学,因将自身建构在公民权与行政权对立关系这 一错误根基之上,而在面对现代行政实务时捉襟见肘.本文从前现代、现代、后现代之类型化视角反思中 国行政法学政治背景,呼吁中国行政法学应建立在一个公民权与行政权良性沟通、交流、协商的平台上. 置身于此平台之上、不囿圜于"法学上之方法"的藩篱、脱身于西方现代化范式之囹圄的"和谐行政法" 为中国行政法学塑造了一种自我意识,并借对中国当代行政法学价值的准确定位、深厚的中国问题意识以 及一条"从中国问题出发进入西方问题再返回中国问题"的路径,而结束中国行政法学历时已久的漂泊之 旅,解救其于社会转型期的一场整体性危机.
抽象性范式、政治背景、和谐行政法、自我意识
DF3(行政法)
2010-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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