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10.02.016
德国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
德国<基本法>第14条将所有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予以保护.该条公共利益条款的本质出发点是保护私人所有权.公共利益概念在德国土地征收法上依据通说认为应作狭义理解,非所有公共利益均可满足征收法上的要件.部门法对公共利益有明确规定.学说和实务界对公共利益概念主要在负面达成了一致.就所谓的商业征收并未一般性否定.公共利益本身也与征收的必要性紧密相关.
公共利益、土地征收、商业征收、所有权
DF3(行政法)
2010-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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