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9.02.023
走向自主行政法——评《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
@@ 一、行政法哲学的基本问题
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对法的本质的抽象,是"围绕法这种复杂社会现象的诸种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有无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是什么". 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可以通俗地转换成"法是什么",其实质是关于法的本体论的探讨. 法哲学的基本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到部门法哲学中.部门法哲学是法哲学与部门法学的交叉领域,对部门法哲学的研究,既不能脱离法哲学,也不能脱离部门法学.可以这么说,部门法成熟的标志是对部门法哲学基本问题的提炼和回答.
行政法哲学、中国特色、部门法学、哲学基本问题、主观要素、社会现象、客观要素、交叉领域、关系、本体论、转换、通俗、绕法、抽象、本质
DF3(行政法)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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