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9.02.005
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从两起行政确认争讼案件说开去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虽然赋予诉讼第三人较多诉讼权利,但并不完善,如第三人是否享有主张并举证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者主张原告起诉不合法的权利?若因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其能否请求行政赔偿?立法对这些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第三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我国应从公平、正义及利于平息争议等角度出发,肯定第三人的上述诉讼权利,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第三人、诉讼权利、提出诉讼主张权
DF74(诉讼法)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8-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