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9.01.005
限权政府的破产与中国行政法的未来
行政国的诞生意味着限权政府原则在现代社会中的破产.限权政府破产的后果是宪法基础结构由近代结构向现代结构的变迁,由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二元对峙结构转变为国家公权力对社会生活全方位规制的一元主导结构.宪政的近代课题和现代课题的尴尬交织是未来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历史困境所在,有待于突破.
限权政府原则、行政国、宪法基础结构的变迁
DF3(行政法)
2009-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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