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8.04.015
行政委托与公权力行使——我国行政委托理论与实践的反思
从"国家垄断公权力原则"出发,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原则上应当受民主统制,所以,公权力行使原则上不能委托给非行政机关组织.这是行政委托的内在边界.从这一边界来看,我国的行政委托理论亟需正本清源,行政委托实践亟需适当收缩和明确界限.
行政委托、公权力行使、国家垄断公权力原则、行政委托的边界
DF3(行政法)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