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8.03.012
经济一体化与地方行政立法变革——区域行政立法模式前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跨省市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已十分明显.但目前我国各省、市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现状不适应这一客观要求.借鉴欧盟法在其成员国中直接适用和优先适用的成功经验,我国可构建一种能在一定经济区域内的各行政区划内统一适用的区域行政立法模式和体系,这是介于国家行政立法与现行地方行政规章之间的行政立法合作模式,它对于协调目前地方行政立法冲突、适应和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是一种较为有利的选择.
经济一体化、区域行政立法、地方行政立法模式
DF3(行政法)
2009-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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