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8.02.007
行政任务变迁下的行政组织法改革
公共行政改革的效能革新目标,在法治范围内更好地促进了行政任务的实现,成为勾勒行政组织法理论的主线.而行政组织法学的分析框架,除应修正过去涉及的行政组织类型、中央与地方分权、行政机关编制、公务员法等传统内容外,更应考虑纳入外部竞争机制、整体运作模式、财政自主权、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任务、权限、责任三位一体的结构与监督等相关要素.行政组织法的改革,蕴含着行政法基础理论变革的新契机.
行政任务、行政效能、行政组织、分析框架
DF3(行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协商行政的原理与制度研究"批准号07CFX013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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