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8.02.005
我国行政主体的内在结构及其协调——以权、名、责三者关系为中心
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反思性研究尚存局限,需要转换研究视角来关注行政主体的内在结构.我国行政主体的内在结构包含职权、名义与责任三个基本要素,它们之间分离与冲突的情形多样存在,对我国行政主体理论形成重大挑战.我国现行法制中包含的基本规则对于协调与处理三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完善行政主体理论,促进我国行政法学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主体、内在结构、权责一致、权利保护
DF3(行政法)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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