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8.01.017
《韩国灾难和安全管理法》的历史沿革及现行规定
@@ 韩国宪法第34条第6款规定”国家有义务预防各种灾害的发生,并应该保护全体国民的利益”.1994年10月21日的成秀大桥倒塌事件及1995年6月29日的三丰百货商店坍塌事件直接促使韩国政府对灾难等突发事件问题进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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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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