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7.02.007
社团自治离不开法律?——以社团规章的司法介入为例
社团规章是社团成员博弈的产物,必须接受法律控制.但如果法律对社团规章的控制过于严格,将影响社团自治的活力和能力.在保证社会基本法治要求的前提下,应将法律对社团自治的干涉降到最低程度.为此,需引进司法权的介入,同时应以限权审查和程序审查为切入点,以基本法律原则为判断标准,来实现司法对社团规章的有效控制.
社团规章、司法审查、法律保留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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