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6.03.016
德国刑事追诉措施赔偿法
@@ 联邦议院经联邦参议院同意制定本法:
第1条(对判决结果的补偿)
1.对于因一项刑事法院判决而遭受损失者,如其判决生效后在再审程序中被撤销或被减轻,或者在其他刑事诉讼中被撤销或被减轻时,由国库予以补偿.
德国、刑事追诉、措施、法院判决、再审程序、刑事诉讼、联邦、撤销、补偿、参议院、受损、国库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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