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6.03.002
行政执法中的协商与和解
在行政执法中引入协商与和解从而实现行政执法方式的变革,既是顺应现代行政民主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主体能否灵活应变日益复杂的现实社会、满足不同主体多元化需求的关键.作为一种行政执法方式,协商应当贯穿于整个行政程序;作为当事人预防、化解纠纷的一种方式,行政执法中的和解主要体现在和解契约与执行和解两个方面.
行政法治、行政执法、协商、和解
DF3(行政法)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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