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5.04.006
行政程序:对传统控权机制的超越
行政程序作为现代法治的控权机制,是对传统法治控权机制的超越:它可避免传统实体控权机制的僵硬、死板,既不过于束缚政府行为的手脚,又可防止政府实施行政行为的恣意、滥权;有利于充分调动行政相对人参与国家管理、参与行政行为的积极性,避免传统法治"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局限性;有利于改进政府内部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事前、事中纠错,尽量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行政程序、控权机制、传统法治、现代法治
DF3(行政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资助项目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6-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