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5.03.010
行政救济法上的亲属概念
在<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中,关于权利人死亡时作为权利资格继受体的亲属范围的规定不尽一致,立法上的混乱造成了三大救济方式在权利人主体资格上的不衔接.为弥补这一缺陷,更好地保护有关当事人的权益,应当采扶养的广义概念使扶养、抚养和赡养三个概念显示出通用性和一致性,使<行政复议法>上亲属概念的界定与<行政诉讼法>保持一致,扩大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亲属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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