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4.04.001
WTO与中国行政救济制度
关于我国加入WTO与行政救济制度的关系,目前的研究比较表面化.应当以加入WTO对政府活动的影响为出发点,以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提出的要求以及政府活动方式的一系列转变为基础,完善行政救济制度.具体包括:一是从信访制度、行政纠纷的司法审查前置程序和行政补偿三方面完善行政救济制度体系;二是要在救济制度的规则方面强调裁判机构的中立性.
WTO、政府活动、行政救济、完善
DF3(行政法)
教育部国家重点项目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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