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4.03.007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问题研究
我国有关法律将规范性文件与行政法规、规章相区别,将前者不作为法律规范看待,但又未提出区分二者的明确标准.事实上,行政法规、规章与创制性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规范效果及制定程序界限模糊,规范性文件还往往是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审查基准.从德、日、美等国的有关制度可以看出,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界限是是否规定公民的权利义务,是否具有外部规范性.就此而言,我国的创制性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规范.
规范性文件、创制性规范性文件、外部规范性、法律效力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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