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4.03.003
"双服务"理念下的行政执法
"双服务"理念要求行政活动既要服务于公益又要服务于私益.在这一理念的支配下,行政执法应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通过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创造性运用,将单方强制为主的行政执法方式转变成为综合多元、灵活弹性的新模式,并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以实现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约束与控制.
"双服务"理念、服务行政、行政执法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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