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4.02.013
论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政行为及其法律规制--兼谈农民选举权利的保障与救济
村民选举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村民自治权的一种,但在选举实践中这一权利常常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现行法律对违法行政行为侵害村民选举权利如何救济的规定极不完善,应当通过建立和完善村委会选举的诉讼救济、行政复议救济、信访救济、行政处分救济以及人大的监督救济等制度增强对村民行使选举权的保障.
村委会选举、村民选举权、违法行政行为、权利救济
DF22(国家法、宪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