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0078.2004.01.007

论行政强制检查

引用
行政强制检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直接执行力,应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我国行政强制立法应明确以下内容:只能以宪法和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检查;以比例原则对强制检查的行使予以实体限制;加强对行政强制检查的程序性监控;给受害人提供完善的救济途径和方式.

行政强制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法治、比例原则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5-5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法学研究

1005-0078

11-3110/D

200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