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078.2003.03.016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制的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法》第7条评析
行政复议法第7条首次规定了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制度,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我国迈向法治的一个标志.但从复议法实施三年情况看,该项制度存在可复议范围不周延性、整体制度低层次性、处理主体和权限模糊狭隘性等诸多缺陷.必须在细致分析缺陷基础上,重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制度.
抽象行政行为、复议审查、缺陷
DF3(行政法)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2-97